先行先试!佛山高明推进初中游泳教学有妙招
01
共建游泳培训基地
落实教学场地
高明地处珠三角西翼,区域内水资源丰富,水域情况复杂。目前全区有中小学校42所,在校学生6万多人。与校外河流池塘水库的密布相比,目前区内尚无一所中小学校配置校内游泳设施。2018年7月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普及学生游泳教育工作的通知》后,高明区教育局深刻认识到普及学生游泳教育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要排除万难,创造条件为中小学生开设游泳课程。结合本区实际,高明区协调教育、体育等部门,充分利用区内公共体育设施,在高明体育中心游泳馆挂牌建立“高明区中小学游泳培训基地”。基地设有50×21米标准比赛游泳池1个、25×10米训练热身池1个,泳池水温保持在26°上下,可常年开放。
02
实施第三方购买服务
落实经费师资课程
高明区教育局与佛山市佳兆业文化体育有限公司(基地运营方)签订共建协议,明确各学校以购买服务方式为学生提供游泳教育,实现“人人会游泳”的目标,同时也为“把游泳项目作为中考体育必考选项项目”中考体育改革做好充分准备。基地游泳课基础班按每生250元,提高班按每生100元执行,包括统一车辆接送学生往返的交通费在内,所有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学生和家长无需另外付费。游泳课由佳兆业公司安排持证上岗的专业游泳培训教练进行训练教学,根据学生情况制定完善的游泳教学计划方案,确保所有按时按量参加培训的学生掌握心肺复苏功能,95%按时按量参加培训的学生掌握标准蛙泳游行动作,并学会基本的换气动作,让学生掌握一定的游泳自救和急救能力。
高明学生在上游泳课
03
循序渐进逐步开展
落实教学时间铺排
按照工作方案,高明区2019年3月率先开展安全知识讲座,邀请专业人员赴各初中学校进行“防溺水、懂自救”的游泳安全教育。9月-11月,由区教育局与佳兆业公司共建游泳培训基地正式揭牌。9月底起,以沧江中学为试点,有序组织该校七年级学生到游泳培训基地先行开展游泳课教学并完成考核,为全面铺开探索实践经验。10月至11月,高明一中、纪念中学等8所学校七年级学生按照每校每周半天时间错时组织前往基地开展游泳课教学。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完成后将会今年基地游泳课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总结,为明年工作开展奠定更好的基础。
04
坚持两个“结合”
落实各项安全保障
今年以来,高明区各初中阶段学校按照区内统筹部署,落实校长牵头,明确专人对接,把开设游泳教育摆上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坚持学、防并举的原则,把生命教育与游泳教学相结合,提高学生敬畏生命、珍爱生命、保护生命的能力。把学游泳与防溺水有机结合,培养学生游泳技能的同时,加强预防溺水、游泳安全、溺水急救、游泳风险等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教育。与此同时,强化安全宣传工作,加强与家长(监护人)知会沟通,全面摸查学生游泳技能情况(是否会游泳),掌握学生身体健康情况(是否合适游泳),对患有相关疾病不适游泳的另作分流,对不会游泳的安排进基础班,对已经会游泳的安排进提高班,全面做好游泳教学各方面的安全保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下阶段,高明区计划结合本区中小学学校实际,探索学校自建(广外佛山外校“明年投用”)、利用社会资源(PPP模式)等方式规划建设一批校园游泳池,推进和贯穿城乡学校普及游泳池场馆设施,让高明区的孩子从小学四年级起,逐步实现游泳教育全覆盖。
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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